《约伯记》20-21章是第二轮对话的第三回合,这一次发言的是琐法。琐法的第二次发言首先简明表达了失望的情绪,这可能是为了回应约伯上一段的发言。这之后,琐法不厌其烦地描述恶人的生命又短又难以忍受,想要借此暗示并责备约伯。琐法警告约伯,恶人不论如何自夸,都不会改变一个事实,就是当末日来到的时候,他的尊荣顷刻间就要烟消云散。他进一步暗示,约伯就是这样的人。他认为,约伯如此执迷不悟地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这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进入到21章以后,约伯对琐法的发言做出了回应,这是他在本书中的第六篇回应了。在这篇回应中,约伯指出了一个显然的问题,就是有许多恶人正在过着兴旺发达的生活。约伯说,恶人的贪婪并没有为他们带来自我毁灭,反倒使他们生活舒适,并且在死的时候享受尊荣。回到营中,约伯质疑他的朋友们是否真正认识这宇宙间的真理,因为在他看来,似乎连上帝也并没有察觉到世上的这种不公义。
琐法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道德主义者和律法主义者的立场,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他们常常根据肉眼可见的事实来急切的判断一件事务,他们也常常用仅有的一点点对于道德和律法的认识来武断的批评指责别人。然而当我们反观另一面的时候,我们会看见约伯似乎也落在这种表面的争执中。他根据肉眼可见的一切外在现象指出,许多恶人正在享福,并且在死的时候也蛮有光荣。可能在约伯兴旺发达,事业顺利的年日里,他不一定会这么说。但是此时,身体的疼痛和内心的愁苦使他对物质世界和属灵世界的认识都发生了扭曲。来自朋友之间无谓的指责将他拖入了争执的泥潭,他在其中也越陷越深,与朋友互相指责起来。
这种互相指责也是今日的缩影,无论是在世俗世界中,还是在教会这个基督徒群体中,我们都常常听见各式各样的互相指责,这实在令人遗憾。为什么人们互相指责?当我们回想伊甸园亚当在上帝面前指控夏娃,说是你造的这个女人害我犯罪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明白。指责别人的思维基础,是自以为义。而自以为义正是罪的一种表现。当亚当指责夏娃的时候,显然他是自以为义的。然而他为什么会自以为义呢?因为他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所以他不要上帝来教导他何为公义,他要自己独立判断何为公义,并且在判断的时候,先无条件地判定自己是公义的。这就是他指责夏娃的基础。
再来看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对约伯的指责,以及约伯痛苦的反应,这不正是伊甸园的翻版吗?当一个罪人自以为义的时候,和他不一样的人就成为了不义的对象。他们不义,因此他们应该被指责。约伯的反应同样也是如此。我并不是要贬低约伯,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约伯的反应就是一个有限的,用血肉做成的,彻头彻尾的人类的反应。他会为自己的义而争辩,他会抗争,会发怒,会抱怨。一方面,我们应该在怜悯和慈爱中说,约伯的反应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可以被理解和同情的;然而另一方面,当我们将约伯和耶稣基督做对比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基督才是真正的典范,使我们明白一个在上帝面前完全为义的人应该如何面对来自他人的诽谤、攻击、诬陷和指责。许多人也许会误以为,当基督遭受到那些完全野蛮且粗暴的指控时,他就只是默默的忍受。然而事实并不仅仅只是这样,基督并非只是懦弱的忍受而已,更重要的是,他将自己交托给那最终有权柄审判人的上帝。
还记得上文说,亚当的罪是什么吗?是他拒绝让上帝来教导他何为义,而要靠着自己来判断何为义,这就是“分别善恶”的意思。然而基督,这位末后的亚当,重新为我们活出了一个原本是伊甸园中的亚当应该活出的样式,就是将“公义”的裁定权重新交还给上帝。什么是义人的行为?这才是真正的义人。只有上帝拥有终极的权柄,因为只有上帝所持定的关于公义的标准是有效的。祂是公义的源头,正如祂是爱的源头,以及一切美善的源头一样。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各有各的公义标准,如果他们真的敬畏上帝,并且认识他的心意,他们就应该放下自己心中的公义,鼓励约伯将自己交托给那审判人的主,并且顺服祂的一切引导。然而很显然,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他们也许熟读上帝的律法,但是却没有真正明白上帝的心意,而这也往往是教会中圣徒之间互相指责的原因所在。
反思与祷告
1. 你是否曾经卷入过一些被别人指责,或是指责别人的纠纷中?在这些争执中,你是否看见自己自义的影子?
2. 如果你看见教会中有人正在互相指责,你打算如何用圣经的话语和他们分享,止息这种纷争?
亲爱的天父,我要向你承认在我的生命中有许多自义,因为我心中的老我是出于伊甸园中那个亚当的。自义使我骄傲,使我自大,也使我习惯于对别人指手画脚。自义使我的双眼看不见任何自己的不义,只看见别人的瑕疵,主啊,求你赦免我这样骄傲的罪人。求你使我先在你面前承认自己的不义,先学习谦卑,然后才去安慰那些遭受患难,落在灾祸中的人。使我们都不以自己为义,乃是披戴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义袍,惟独夸耀基督。如此祷告是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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